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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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司通讯

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2.07A 条及第2.07B条及本公司公司细则,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就发布公司通讯1实施进一步安排,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之公告

阁下可选择:

  1. 浏览登载于本公司网站的公司通讯(「网上版本」),以代替印刷本;或
  2. 仅收取公司通讯的英文印刷本;或
  3. 仅收取公司通讯的中文印刷本;或
  4. 同时收取公司通讯的中、英文印刷本。

阁下可随时透过香港股份登记处(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向本公司发出合理时间的书面通知或以电邮方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选择(i)收取将来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以取代网上版本(或收取网上版本,以取代印刷本);或(ii)更改所收取的公司通讯印刷本的语言版本(请参阅「回条」)。

倘若 阁下已选择(或被视为已选择)收取本公司网站登载的公司通讯的网上版本,惟因任何原因以致查阅公司通讯出现困难,本公司将于收到 阁下要求后寄上所要求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费用全免。

如 阁下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电 (852) 2980 1333 或发送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联络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1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刊发或将予刊发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之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